情况通报
2021年1月23日21时许,吴川市黄坡镇发生一宗故意伤害案,受害人薛某宇(男,23岁,吴川市黄坡镇人)驾驶摩托车搭载受害人薛某东(男, 21岁,吴川市黄坡镇人)途经乡道Y949黄坡镇薛村路段时,被5名分别驾驶2台无牌摩托车的男子持铁管追赶,致薛某东、薛某宇倒地受伤。薛某东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,薛某宇经抢救后无生命危险。
案发后,我局领导立即带队赶赴现场处置,并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,分别于1月24日、25日抓获犯罪嫌疑人龙某培(男, 16岁,吴川市塘缀镇人)、龙某华(男,16岁,吴川市黄坡镇人)、李某(男,16岁,吴川市黄坡镇人)、李某栋(男,17岁,吴川市黄坡镇人)。经审讯,龙某培、龙某华、李某、李某栋对其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。
目前,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。
吴川市公安局
2021年1月25日
来源:平安吴川
附件:
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0年12月26日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(十一)。其中规定:
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,犯故意杀人、故意伤害罪,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,情节恶劣,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
低龄未成年人严重犯罪问题,社会关注,如何做到不枉不纵,精准惩治?
刑法修正案(十一)对此作出重大修改,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。规定12周岁以上低龄未成年人实施以下犯罪行为,应当负刑事责任。
预防未成年人犯罪,不仅是法律问题,更是社会问题。
唯有凝聚全社会力量,完善教育机制、加强心理干预、守牢法律底线,才能更好的护航孩子身心健康,让祖国的花朵茁壮成长。
相关链接:
昨晚凌晨黄坡镇薛村路口发生打人事故,有两人倒地不起,其中一人重伤!
针对这类重大犯罪,该判死刑的毫不手软!
降至12岁!未成年人故意杀人等犯罪不再“免责”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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